12月6日,山東省鄆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印發《鄆城縣建筑工地、拆遷工地、市政工程秋冬季揚塵治理方案》的通知,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鄆城縣建筑工地、拆遷工地、市政工程秋冬季揚塵治理方案》的通知
局機關科室、局屬各單位:
為全力做好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戰”,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了《鄆城縣建筑工地、拆遷工地、市政工程秋冬季揚塵治理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做好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的各項工作。
鄆城縣建筑工地、拆遷工地、市政工程秋冬季揚塵治理方案
為全力做好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了《鄆城縣建筑工地、拆遷工地、市政工程秋冬季揚塵治理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環保精神,以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為目標,深入推進全縣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促進全縣空氣環境質量改善。
二、組織機構
鄆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成立了建筑工地、拆遷工地、市政工程秋冬季揚塵治理攻堅行動領導小組,縣住建局局長擔任組長,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網格組人員任成員。要求統一思想,加強認識,做好秋冬季揚塵治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及責任分工
各單位要按照各自職權范圍制定相應的專項污染治理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要求并認真貫徹落實,確保做好以下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專項工作措施。
(一)強化建筑工地揚塵治理、揚塵管控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
建筑施工工地工地要全面落實施工現場圍擋率、進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蓬蓋率、場地灑水清掃保潔率、裸露土地固化率、密閉運輸率、出入車輛清洗率“7個100%”,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一律實施停工整改。尤其要對施工現場出入口車輛進行清洗、施工現場裸露土地進行覆蓋、噴淋,以減少城區揚塵污染。在重污染天氣期間,城市建成區內停止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所有建筑工地禁止使用冒黑煙高排放的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叉車等工程機械。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要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系統,并與主管部門聯網。
(二)強化拆遷工地揚塵治理及拆遷工地揚塵污染防治
嚴格拆遷工地批管制度,全面推行濕法和封閉拆遷作業模式。最大限度降低拆遷工地揚塵。做好城區房屋征收拆除工地揚塵治理工作,拆遷工地要全面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率、拆除工程濕法作業率、垃圾堆放覆蓋率、出入車輛清洗率、運輸車輛密閉率“5個100%”,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一律實施停工整改。在重污染天氣期間,城市建成區內停止各類房屋拆遷施工。城市建成區內,所有建筑拆遷工地禁止使用冒黑煙高排放的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叉車等工程機械。
(三)強化市政工程揚塵治理及市政工程工地工程機械污染防治
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要采取周邊硬質密閉圍擋、物料堆放覆蓋或密閉儲存、出入車輛清洗、施工現場道路和場地必須實施硬化或綠化,并采取灑水降塵措施。物料裝卸過程采取封閉作業方式,進出車輛采取密閉運輸措施。在重污染天氣期間,城市建成區內停止各類市政工程土石方作業。城市建成區內,所有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禁止使用冒黑煙高排放的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叉車等工程機械。
(四)嚴控混凝土攪拌站揚塵污染及工程機械污染防治
對城區及周邊范圍內所有混凝土攪拌站進行排查,確保所有混凝土攪拌站都能做到料場全封閉或建設高標準的防風抑塵網,地面硬化、綠化,噴淋降塵及除塵設備完備,灑水保潔制度健全,出入車輛沖洗及時等。禁止使用冒黑煙高排放的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叉車等工程機械。
(五)加強管網建設、黑臭水體治理和排查
集中排查污水管網,及時倒虹吸清淤,及時更換破損井圈、井蓋,及時維護保養啟閉機,使排放污水達標,組織相關人員對全縣排水管網進行仔細排查。繼續完善污水直排口整治和黑臭水體治理工作。
(六)加大綠化建設
努力提高城市綠化覆蓋率和綠地率,城市道路兩側等均要能栽樹的栽樹,能種草的種草,做到“應綠盡綠”“見縫插綠”、“黃土不露天”。
四、預警響應措施
根據空氣質量預報結果對應的預警級別,分級采取相應的空氣重污染應急響應措施。
(一)預警IV級(藍色)
著重督導、巡查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責任主體揚塵治理責任落實情況。增加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各類施工現場土石方施工必須嚴格采取有效的覆蓋、灑水等揚塵治理措施。
(二)預警Ⅲ級(黃色)
除應急搶險外,城區內停止所有房屋建筑工地、房屋征收拆除工地、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地的室外土石方作業。督促建設工地加強對施工現場灑水清掃、進出車輛沖洗除塵、挖掘土方覆蓋等揚塵管理。
(三)預警Ⅱ級(橙色)
除應急搶險外,城區內停止所有房屋建筑工地、房屋征收拆除工地、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地的施工作業。加強對施工工地的督查,對有可能造成揚塵的地帶進行全面濕化處理。重點搞好監督檢查,采取各項措施,控制揚塵污染。
(四)預警I級(紅色)
停止城區內所有房屋建筑工地、房屋征收拆除工地、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地作業。拉網式巡查城區建設工地揚塵治理清況。建設工地揚塵治理不達標、造成嚴重污染的,責令該工程項目立即停工整改,約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復查中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將按照《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移交執法部門處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對2021-2022年秋冬季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將該項工作與其他業務工作共同部署,狠抓落實。要建立完善工作責任體系,加強部門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迅速動員響應,及時總結反饋。接到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預警信息后,各有關單位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通知轄區內項目施工企業及建設、監理單位迅速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各相關科室具體負責落實。街道預警解除指令后,相關單位停止相應級別的響應措施,解除應急狀態,恢復常態化工作。各有關單位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過程記錄,建立檔案制度,并將應急響應所采取的措施及工作情況報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三)制定方案、明確任務。各成員科室要依據本方案,結合各科室實際情況,明確目標,分解任務,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確保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四)強化監督檢查。建立責任目標機制,提出工作要求,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分工、推諉扯皮、督導不力、工作責任不落實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警示約談。